10月22-23日广东省发布了三宗砂石矿权出让公告,三宗砂石矿总出让价+另需支付的总价超69亿,总资源储量近5亿方,总年产能3350万方/年。
22日广东省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发布阳春市轮岗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该矿权资源储量约4亿方,设计生产规模1200万方/年,拟出让年限28年,挂牌起始价20亿元,还另需支付其它费用超22亿元。
23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该矿权资源量矿石量1084.78万立方米,设计开采规模50万立方米/年,出让年限17年。挂牌起始价4325.27万元。
23日广东省珠海市海洋发展局发布了广东省珠海市高栏岛东南侧海域1号区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海砂原矿资源储量7174.39万立方米,生产规模2100万立方米/年,出让年限3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73596.63万元。
据2024年广东省砂石行业上半年发展情况报告显示,截止至2024年6月,广东省共计已拍出新矿权140个(陆续投产中)。2023年—2024年上半年,广东省通过招拍挂形式新增产能已拍出新矿权49个,已知未拍出矿权共计21个,总储量约为650019.73万吨。据分析当前产能已经足够满足市场消费需求。
据悉,阳春市轮岗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为第三次出让,前两次出让额外支付均为28.28亿元,此次额外支付降价超6亿元。其中,在建设矿山运输关联道路等基础设施方面,支付费用从12亿元降至8亿元;在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及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方面,支付费用从3.5亿元降至1.5亿元。
资源储量:建筑用花岗岩可采储量29277.68万立方米,可综合利用半风化花岗岩2827.15万立方米,全风化花岗岩4140.62万立方米。
矿山设计生产规模:1200万立方米/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开展恢复治理和复垦。
1、为解决矿区石料运输及安全问题,采矿权竞得人须出资人民币80000万元建设矿山运输关联道路等基础设施。
2、本次采矿权出让的矿区和矿山运输关联道路的征地拆迁费用共人民币 102000万元。
3、为维护矿区周边生态环境,降低因矿山开采、运输等作业活动对周边村民日常生活造成的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等影响,采矿权竞得人须支付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及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
4、采矿权竞得人须在出让年限内,分别支付春城街道办事处、岗美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建设和帮扶等资金共计人民币25200万元。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拟出让采矿权名称: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种类别编号:84711)。
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关于<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结果的函》(粤储审评〔2024〕131号),截至2024年7月31日,拟设矿区范围内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矿石量1084.78万立方米(其中控制资源量矿石量658.24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矿石量426.54万立方米)。
矿体覆盖层体积为73.68万立方米。其中人工填土0.95万立方米;残坡积层体积为7.46万立方米;全风化层总体积为34.22万立方米(其中砂质高岭土推断资源量8.76万立方米,建设用砂全风化花岗岩总体积25.46万立方米,产砂率36.86%(体积比),估算建设用砂体积约为9.38万立方米);半风化花岗岩39.81万立方米(91.56万吨),可作为瓷石用半风化花岗岩进行综合利用。
根据广东省金石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评审的《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粤金评函〔2024〕30号),设计利用建筑用花岗岩可采储量760.14万立方米,高岭土8.67万立方米,开采剥离半风化层35.10万立方米,全风化层23.12万立方米,残积层7.13万立方米,人工填土0.95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粗破后进行外售,其余全部原矿外售。
设计开采规模:50万立方米/年。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出让年限:17年(基建期1年,正常生产期15年,闭坑治理期1年)。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 4325.27万元(不含前期费用)
(一)本次挂牌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的1号区块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栏岛东南侧约30公里处,海域面积2.799815平方千米,海砂原矿资源储量7174.39万立方米,可采出海砂原矿资源量5598.74万立方米,生产规模2100万立方米/年,出让年限3年(含准备期4个月,开采年限2年8个月),开采标高-29.31米至-82.29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开采范围坐标等详细情况见《珠海市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挂牌文件》(以下简称《挂牌文件》)。
(二)本次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挂牌出让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须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竞价,不接受书面、口头、电话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本次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73596.63万元(其中海域使用金115380.42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158216.2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4719.326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万元或其整倍数。挂牌成交价超出起始价的溢价部分按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在挂牌起始价中所占的比例分摊计入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